我妈妈今年7月确诊慢性丙肝,近两三年体检发现转氨酶很高,医生都没有发现是丙肝,现已早期肝硬化...在协和医院确诊后,医生根据了解的情况推断是因为90年的输血被传染的....现已使用干扰素配合利巴韦林配合治疗两个月.真不可想象十几年前的输血竟能到近期才发作。苦于时间已久无法取证,不能向医院索赔,但今天的事情又引起了我的愤怒!!
丙肝、乙肝患者用于保肝的输液配比是10%葡萄糖250ml/甘利欣150ml/门冬20ml/香丹20ml/,我妈妈已经使用这个配方接近两个月了.今天上午包括我妈妈5个病人相继出现剧烈反应,他们都使用这种配方:浑身发抖、感觉很冷、说话都颤抖、发烧、呕吐...
我找医院相关人员和领导了解情况,他们说这是常见的输液反应,并将没有输完的药取走检验,试剂科说需要两天时间,到后天出来结果。
我对医院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要求医院告知引起反应的具体原因、会产生什么伤害、但不知道能不能得到真实结果。
二是要求要回输液时没有输完的药剂,遭到院方拒绝,当时院长等领导的回答是:我拿走药剂没有法律效用,因为药瓶是扎过针孔的,即使药剂有问题他们也可以不承认....
药品遇到空气会发生变化,不能证明是药品出了问题....说我没有权力拿走未输完的药剂....最终我没有拿到。
请问我应该怎样为妈妈保障权益....不胜感激...
參考答案:最好立即聘请律师,封存所有的病历资料以及药品及包装等。另,申请鉴定以确定责任人,再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