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订婚钱也可以当做彩礼钱吧,离婚时一方是否要权要求对方返还。
还有,就是结婚时一方父母给予子女的钱(可以理解为嫁装),离婚时这部分是属于个人财产呢,还是属于共同财产。(都没有进行公证)
參考答案:婚前一方给予另一方的彩礼钱在民法上一般认为是赠与行为,不能要求返还。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结婚时一方父母给予子女的钱,如果明确说明该钱是给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这部分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给谁的,那么就认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属于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