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卖了一套房子,当时买方交了2万定金定好5月30日办交接手续,但是买方由于户口问题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买方与我口头商量等一段时间,现在半年过去了他仍然没有办好户口,现在房价有所上涨我不想卖了,这时与他解除协议算不算违约?求高手帮忙
參考答案:合同法一百六十条以及六十三条
买受方延误履行的,遇价格上涨,按上涨价格重新确定交易价格;遇价格下降,按原价格交易。
一方延迟履行.应该催告.我估计你是催告了.在催告之后的合理时间对方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那么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就可以了.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返还.因为合同已经无效了,定金条款当然是无效的.
不服可以让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