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6年10月14日0: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25个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6:00在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现场确认。在河南、海南、贵州、西藏、甘肃、青海等6个省(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1月3日-4日9:00- 16:00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缴费,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于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6年11月25日一天。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