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暑假在旋力集团做质量检查,当时去的时候老板说的15/天
做了一个月后 我是7月24号去的 做到8月21号 厂每个月20号发工资,但只能领前一个月的工资 ,到 8月20这天,看墙上的工资表上只有75快,我问了下是算的上过月的工资, 意思是说7月初到8月末的,只有几十块我就没领了,我就回家了,到了9月20号 我去领,因为他们的工作钱都打在卡上一共只有180快,我去问 原来那个老板走了,新来这个老板解释说10快/天
当时我们做工做的是半天 ,因为下午没工做 他们就按半天这样算的 ,一共叠加18天 180块钱 ,我很不服气 我想告他们, 请问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我可以告他们吗? 麻烦告诉我该怎么样那出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问下 他这样跟我算半天半天的算工资违法吗? 一个月才180快钱
參考答案:无论是起诉也好,投诉也好.劳动部门仲裁也好.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唯一的方法是人证.客人也可以做人证,比如比较熟悉的客人.都可以做人证.支持你打官司.因为最后的费用肯定都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