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功勋卓著。但楼主问的是“他一生当中有没有做过错事”,所以他的功绩就先不说了。
作为封建皇帝,他也确曾做过不少错事。
比如文字狱——《明史》案:明末宰相朱国桢,退休后著有《明史》稿一部,清兵入关后,朱氏后人将书稿卖给富户庄氏,庄氏又请人将明末崇祯一朝历史补上,并请人整理、润色、作序,命名为《明史辑略》,作为庄氏自己的著作出版。该书在提到明朝在辽东与满人交战时,仍用明时习惯用语,用明朝年号;称清先祖和清兵为"贼",对清室先世直呼其名,不加尊称,等等,这就构成"诋毁清朝"的"十恶不赦"的大罪。凡参加庄氏《明史辑略》整理、润色、作序的人,及其姻亲,无不被捕,每逮一人,则全家老小男女全部锒铛入狱。与此书相关的写字、刻板、校对、印刷、装订、购书者、藏书者、读过此书者,莫不株连。入狱者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多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一时人头落地,血肉横飞。依清律,各犯之妻、妾、媳、女及15岁以下之子、侄、孙等没官为奴及徙边者无数。这是清朝一宗大案,发生在康熙二年。
如果说,《明史》案发生时康熙还未亲政,不能把责任推到一个小孩子头上的话,那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南山集》文字狱,康熙就是罪魁祸首了。戴名世很有才华,门人尤云鄂为戴刻了《南山集》,集中引用了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中若干内容。这《南山集》并无攻击清朝的文字,仅仅是在记述明弘光帝逃亡南京事,用了“永历”的年号。当时明代已亡,清代已立,不用清帝纪年而用亡明纪年,就是大逆不道。最终,《南山集》一案株连戴、方(苞)两家,三代之内,年16岁以上者俱处死,母女妻妾及15岁以下之子孙俱给功臣家为奴。此外,刻印者、作序者等无一幸免。
另外,康熙晚年倦于政务,纲纪松弛,以至腐败滋生蔓延,国库空虚,再加上禁海、抑商,使国力衰减,生产力发展受到了较大影响,闭关锁国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