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负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当然了,你还必须是在允许停车的地方停车。可见,你开车门时不注意观察后面来车,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应负主要的责任。后面的来车负次要的责任,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前车亮刹车灯要停车了,后车就应该考虑有无安全通过的条件,应当预见到可能会有人员下车,这是驾驶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预见性(安全驾驶三条黄金原则: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积极预防中的一条),这个都做不到,今后最好不要开车,否则事故会不断的,这时就要注意避让,强行通过也是不道德的!是要负责任的。
不过,仅仅是车门挂蹭,人员无碍,应当知足了,谁的责任是小事,今后要注意可是大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