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事故的官司,需要作什么样的准备。怎么样认定是医疗事故。由那些单位来认定。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如国受害无从提供证据,有没有其他
方法可以用来证明。比如举证倒置。事情是这样,我爸爸在2006年8月在一工伤事故进医院抢救,最后说抢救无效。我怀疑医院有很大责任。
但由于当时太悲伤,没有去细想。请求有没有好心人可以帮我,如果有,我只能从心里面不甚感谢。我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我的邮箱是liujianfei88@sohu.com
谢谢
參考答案:法律明文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一般有5项条件:
(1)造成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务人员主观上必须有过失(所谓过失指有责任注意,却因疏忽大意未料到其不利后果或虽然料到,却轻信能够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过失的产生都以不利后果的确实已发生为前提)
(3)医务人员必须有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可理解为失职行为)
(4)必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发生
(5)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不良后果的产生是医务人员的不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只要同时符合该五项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一日了,而你这时候才开始搜集证据则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咨询或委托一下高级律师会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