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空穴来风”一词的意思,报刊、网络上已经争论很久了。概括起来,观点无外乎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原意是指有根据、有来由,而现在报刊十有八九望文生义,用成没有根据和由来,以至于谬种流传、误人子弟,应该正本清源,予以纠正。这种观点认为,此成语来源于战国后期楚国辞赋家宋玉的名作《风赋》,原文中有一小段是这样写的:“王曰:‘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今子独以为寡人之风,岂有说乎?’宋玉对曰:‘臣闻于师:枳句来巢,空穴来风。其所托者然,则风气殊焉。’ ”其中的“枳句(即勾,读作gōu,意思是弯曲)来巢,空(读作kǒng,通假“孔”)穴来风”是宋玉引用他的老师屈原的话,大意是枳树因为枝丫弯曲,能够招引鸟儿来筑巢;山中由于存在孔洞,所以引起空气流动形成风。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也有诗云:“朽株难免蠹,空穴易来风。”意思是腐朽的树桩难免招来虫蛀,有孔的洞穴容易形成风(即空气流动)。由此可见,“空穴来风”是指说法有根据、有来由。这种说法以《人民日报》总编室编著的《报纸常见文字错误200例》(人民日报出版社2000年12月出版)为代表。
另一种观点认为,原意的确是指有根据、有来由,但 “没有根据和由来”这种新意很多名人和普通大众沿用已久,约定俗成,又有辞书增加了这个新的义项,所以应该允许两种意思并存,让用自然发展,与时俱进。这种观点以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咨询委员李行健先生为代表。这种观点对于词的来源及原意并没有异议,对于词意后来的“发展”和“变化”,他们先后列举了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台湾著名历史小说家高阳、著名文学家梁实秋、著名新闻记者、政论家、出版家邹韬奋等名人、权威以及今天书刊上普通民众的大量例子,证明“空穴来风”的另一个义项“没有根据、没有来由”从民国起就存在,一直用到今天,而且台湾出版的《每日一辞》、大陆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出版)、《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长春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语文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也都改成了“传言没有根据”或“凭空捏造”。
语义的发展虽然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往往与社会、风俗、文化交流、时代变迁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因此,对于第一种观点就是让人们简单地改正错误,完全回到运用原意的轨道上,我认为这是不现实的。我倒是坚信,用不了多久,原意会完全被抛弃,将来的词典上一定会这样标注:“空穴来风,古意是指传言有根据,现指传言没有根据、凭空捏造。”
从纯理论的角度上讲,第一种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从现实的角度讲,我赞成第二种观点,而且将来也会成为事实。但这种特殊的语义学现象却引起了我对社会学方面的点滴思考和疑虑。
第一,关于词义的解释权问题。第二种观点尽管列举了大量的名人、权威、普通大众作例子,说明新义项早已有之,但是无论普通大众用的多么广泛,无论名人、权威多么有名气和威信,无论时代多么久远,第一个用新义项的(即凭空捏造之意)绝对是误用了,或者明白地说是用错了。台湾出版的《每日一辞》、大陆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能是标准答案吗?台湾的辞书还有个正宗不正宗的问题,尽管大陆的罗竹风先生是语言学家、宗教学家,生前任上海市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会长、中国宗教学会顾问、上海宗教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名誉所长;尽管李行健先生是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咨询委员,但毕竟多数辞书保持原意,他们也只能是一家之言。相比之下,我个人倒认为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的《现代汉语词典》应该是更具权威性,但应该有权威部门或权威人士出面对此做出明确而公开的解释。由于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倒想问个究竟:对于这类问题国家是否有专门规定?到底谁是有权解释、谁是无权解释(套用法律术语)?何时才能下定论?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可能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后患,对此稍后我将详述。
第二,关于日常运用的问题。对于“空穴来风”这个词竟然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解释并存,我不敢说在古今中外的语义学史上空前绝后,但的确是极其罕见的,这种现象值得人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否则,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造成混乱。首先遇到麻烦的应该是学生。我从事普通教育十多年,据我所知普教界基本上向学生推荐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的《现代汉语词典》,里面解释的是原意。而李行健先生除主编《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还专门面向学生编著了《学生规范字典》、《中学生规范词典》,在学生中的影响也不会小,里面解释的都是第二个意思。这两种完全相反的解释会让学生无所适从,假设高考中出现了这个名词解释,或者学生在考试中用到了这个词,到底应该如何判定对错?其次会头痛的可能是法律界人士(包括执法执纪人员)。“空穴来风”一词在明星八卦新闻中用的最频繁,假设某报报道“某某明星的某某事不是空穴来风”。该明星认为报道侵犯其名誉权将对方告上法庭,法庭辩论时双方各自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辞典做出完全相反的解释,那么法官先生该如何取舍?尽管担心可能多余,但是这完全有可能发生!我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十多年,对纪检术语、法律术语略有了解,其中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比如中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解释中,将“礼品”解释为“包括礼金、礼物和各种有价证券等”;而同期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将“礼物”解释成“包括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这两种差异明显的解释事实上在处理同一个案件时就造成了一些混乱。既然法律条文有人大作最终司法解释,那么对于这种意义完全相反的特殊的词语也应该有部门尽早作个定论。
第三,关于词义发展的问题。对于“空穴来风”,我的观点是建议权威部门明确解释:“空穴来风,古意是指传言有根据,现指传言没有根据、凭空捏造。”各种辞典解释统一起来,避免继续造成混乱。这样做虽然是“望文生义”、“以错为对”,有点法不责众的无奈,但是尊重了“群众的首创精神”,而且也切实可行,完全不影响词语的继续使用。这种奇特的语义学现象,很令人着迷。由此,我想到了词义和词音发展的问题。我们经常将“角(jué)色”错读成“角(ji ă o)色”,“游说(shuì)”读成“游说(shuō)”,“造诣(yì)”读成“造诣(zhǐ)”,“酝(yùn)酿(niàng)”读成“酝(wēn)酿(răng)”,“地壳(qiào)”读成“地壳(ké)”,“戛(jiá)然而止”读写成“嘎(gā)然而止”,“再接再厉”写成“再接再励”“撤销”写成“撤消”,等等。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有类似的经历,而且习惯成自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观因素固然是第一位的,但是汉字太复杂、太繁琐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不然外国人怎么会说:“不会比学汉语还难吧!”从“空穴来风”现象中得到启发,我们可以逆向思维:既然大家都误用,索性就“以错为对”,这样不就更易学易写吗?我想,删繁就简、约定俗成、简便易学也应该是文字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吧!
其实,这件事操作起来并不一定特别难,只要语言学家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统一出台规范性文件,党政机关、教育部门带头使用,群众自然乐观其成,因为发明权本来就是他们的。近年来,权威部门在语言发展上做出了典范,以前用“创新”都是作为形容词,不可带宾语的,近年来发展出动词义项,如“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以前写“改革、发展和稳定”要用标点和词语连接,现在改为“改革发展稳定”;以前写“帐本”现在改为“账本”等,这些都有明确的规范用法,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进步在语义学上的体现。
写到这,让我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教高中语文时,有个女生在作文中写道:“他的鼻子像外国人,长得非常陡峭。”我读到这时,觉得这个女生用词很大胆很有创意,情不自禁地念出声来,并特意在“陡峭”这个词下面打上红圈圈,并且旁批道:“新!妙!”这招来同事们的非议,但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事后公开表扬了这个学生,但私下告诫她:“在我批改的作文中可以大胆,但不得在考试中出现。”我一直在想,假如有一天这个女生功成名就,成了权威、名流,那么她作文中的那句话,是否也会成为“陡峭”一词新的义项的典范例句呢?想着想着,不由得又担心起来,因为某著名体育评论员曾经创造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这样的例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