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1年参加的工作,94年与单位办理了“两不找”协议。两年协议期满后,单位通知我回单位续签“两不找”协议,并要求我补交这两年来单位为我缴纳的社保,医保费用,否则就不继续签约。我要求上班,但单位用“现在没有部门接受,自己找接受部门”来搪塞。没有门路,又找不到接受的部门,就一直闲赋在家。单位仍在为我缴纳社保,医保。但是要求我向单位补交社保,医保费用。因我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工作,拿不出钱来补交单位要求的费用,此事就僵持着。
现在我想到单位办理“算断”手续,想咨询一下:
一:“两不找”期间算不算工龄?社保该由谁交?
二:只与单位签了两年的两不找协议,我要求上班不果,就一直闲赋在家。又没有续订协议。这期间算待岗?还是算“两不找”?
三:没有上班哪有钱交社保,单位要求我补交社保费,应不应该?
在此先谢谢了,盼答复!!
參考答案:应缴,但是只缴个人负担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