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伴随着亲生父亲和母亲打架饱受“战争声”中来到这个世界。父亲很快不要我们母女俩了。我和母亲相依为命多年一直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给我找了一个继父(也就是2002年的1月),开始的时候我极力反对,后来,继父说能对我们母女俩好,我慢慢的默许了这个继父。
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在2004年的10月,我的亲生母在医院检查的时候被发现是肺癌晚期。到今天为止继父一直间断性的拿医药费12万。在此看病治疗期间继父以及继父的子女和我母亲吵吵闹闹的事情如同家常便饭,继父有四个子女,她们对我的母亲都不好,总是我在北京上学不在家时候和我的母亲吵架气我可怜的母亲,哪怕在她最病危的时候也不放过我可怜的母亲和她打仗让我母亲快点死。唉!寄人篱下的生活还能说些什么呢?我的母亲也在生气中不断的激化了癌细胞的扩善。今天我在泪海中看着一天天恶化的母亲心如刀割。
假如不幸可怕的那一天到来。我对我的继父有赡养权吗?如果继父的家人让我拿当时给我母亲治病的医药费我该怎么办?(不是管他借的钱,没有借条)。还有我上大学期间给我拿的学费,我需不需要偿还。时过境迁,母亲今天还在我身边,继父不敢欺负我。如果不幸那天到来了我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家母亲兄弟姐妹这面太单薄了。请求好心的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帮我。谢谢!
參考答案:如果你和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即你继父对你尽了抚养义务,你就有赡养他的义务。
至于你继父给母亲治病出医药费,那是夫妻应尽的责任,不能由你来承担。你上大学期间给拿的学费,也是抚养教育所支付的费用,属于无偿性质的,不需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