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录音可以做为有效的法律证据、那些不可以做为法律的有效证据(关于录音证据法律定性)?
劳务着和被劳着就有什么法律责任,如没有签定劳务全同的情况下发生伤亡(意外)、意外交通事故、(关于劳务法律责任关系)?
參考答案:1995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复字[1995]2号批复规定:"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所以,只有通过当事人的同意并要说明利害关系的录音在法庭上做证据使用才能被采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面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见,在没有签定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发生伤亡(意外),雇主依然负有赔偿责任.若雇员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受到伤害,那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第三人应该负赔偿责任,雇主同样负有赔偿责任.但受伤人可以选择第三人或者雇主赔偿.若雇主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