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结婚证,我是德州的,22虚岁,但去办准生证时不给办,理由是必须到23周岁.国家规定的是已婚的23岁妊娠第一胎的我为晚育,但没规定应该多少岁可以生育啊??为什么还不给办呢?我有权利跟他们评理吗?如果我不办准生证把孩子生下来会不会有处罚?可我现在办也是会罚钱的.现在这社会也不知道怎么了.国家都没规定,一个小市倒还有规定..
參考答案:你说得没错,我国法律没有对生育年龄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示执法依据。进一步说,即使他们有当地政府的文件,但只要基本法没有此规定和明确授权,那些文件都是无效的。
建议:再去要求办理。如果他们坚持不办,以行政不作为为诉由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