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一对美国公民的华裔夫妇,他们没有孩子,他们想要认领一个中国女孩.这个中国女孩17岁,有父母,并且父母健全,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父母愿意把女孩报给这对夫妇认领.这对夫妇也愿意接受.请问在法律上有没有这样的认领方法.我了解到在中国办理认领是行不通的,因为办理认领的孩子必须是孤儿,或父母有残疾,或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子女.不知道有没有哪位好心人知道这种认领方法能不能行得通,或是知道有更好的行得通的方法
參考答案:领养的话小孩必须在14周岁以下,她都超过17岁了怎么领养?而且她的家庭条件也不符合我国收养法的条件,恐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