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绿营系沿袭明朝,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 参将 、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参将、游击——清制,参将次于副将一级。凡参将之为提督及巡抚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游击品秩略次于参将。
朝代 官职
汉 亚将、骑将、行司马
三国 蜀 参军
晋 西戎等校尉、司马
唐 同节度副使、马步军都虞侯、都知兵马使
宋 诸路将副
明 参将、游击将军
清 参将、游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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