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家私企的在职员工与人合作开了公司,其经营范围与他所在职的公司是基本相同的,是否违反了什么规定,或法律呢?
參考答案:如果该合资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原公司的重要资料、客户、生意以及内部商业秘密用做新公司的业务拓展上,原公司的老板可以以泄露商业机密或者不正当竞争起诉那个职员。当然,“泄露商业机密”和“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比较模糊,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职员也不一定会败诉。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该员工与原公司的合同上是否包含了相关的制约条款,如果有,原公司的老板可以按违约处理该员工,严重的话可能要有一些经济上的赔偿。如果公司业务涉及到受国家保护的技术以及专利问题。。。则可能按刑事案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