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人,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现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所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水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江苏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先后讲授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外国宪法学等课程,独立承担、主持或参与“市场经济中的行政合同研究”、“水权与水法修改专题研究”、“中西官制与文化比较研究”、“民事行政检察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出版《官僚与官僚制》、《行政法学》、《中国现行法制探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原理》、《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方法》等个人专著,主编、参编《行政诉讼法学》、《新编行政法实务指南》等著作、教材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研究方向:法学、行政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