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松
安徽无为人,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河海大学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带头人,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等。1989年毕业于扬州大学政教系,获学士学位;1999年结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高校教师经济法学研究生进修班;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8年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生态法哲学方面的研究工作。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先后讲授宪法学、环境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等课程,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中国宪政建设研究——文化的视角”荣获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全省法学类唯一的一等奖)。独立承担、主持或参加“环境法学基本范畴研究”、“生命法哲学初探”、“小康社会宪政文化建设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在《江海学刊》、《学术界》、《求索》等核心刊物上发表“遮蔽与敞开:价值与规范的法哲学探究”、“安全、公平、发展:环境法的价值谱系”、“‘中国式思维’与环境基本法”、“传统法学‘问题式’之误”等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环境法哲学研究》、《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教材近十部。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与资源法的教学和研究。电子信箱:liyiso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