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这种居民身份关系事实,是指征税国税法上规定的居民纳税人身份构成标准要件。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身份构成条件的人(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即属于该征税国税法意义上的居民纳税人;而这个纳税国也相应的称作该纳税人的居民国。凡不具备某个征税国税法规定规定的居民身份构成条件的人,则为该征税国税法意义上的非居民,而这个征税国相对于非居民而言则是他的非居住国。由于居民纳税人与居住国存在着居民身份这样的人身隶属关系,居住国政府基于主权的属人性,可以主张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或存在于居住国境内和境外的各种所得或财产价值征收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因此,在征税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下,纳税人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即纳税人不仅要就来源于或存在于居民国境内的所得和财产承担纳税义务,而且还要就来源于或存在于居住国境外的所得和财产向居住国履行有关所得税或财产税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