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历,古代历法之一,以建子之月(即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我国古代有夏历、商历、周历之分。在汉代实行太初历以后,历法才基本固定下来。夏、商、周三历的主要区别,在岁首的不同,又叫“三正”。
春秋战国时代有所谓夏历、殷历和周历,三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岁首的月建不同,所以又叫做三正。周历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建子之月(即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殷历以建丑之月(即夏历的十二月)为岁首,夏历以建寅之月(即后世通常所说的阴历正月)为岁首。周历比殷历早一个月,比夏历早两个月。由于三正岁首的月建不同,四季也就随之而异。夏殷周三正是春秋战国时代不同地区所使用的不同的历日制度,我们阅读先秦古籍有必要了解三正的差异,因为先秦古籍所据以纪时的历日制度并不统一。举例来说,《春秋》和《孟子》多用周历,《楚辞》和《吕氏春秋》用夏历。《诗经》要看具体诗篇,例如《小雅·四月》用夏历,《豳风·七月》就是夏历和周历并用,凡言“七月”指夏历,“一之日”等处指周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