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1],男,汉族,1964年1月生,广东大埔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4.09——1985.07 在南京航空学院自动控制系陀螺仪表与惯性导航专业学习,任院学生会主席,江苏省学联副主席;
1985.07——1987.02 启东团县委副书记;
1987.02——1990.12 南通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0.12——1994.11 南通合成纤维厂党委副书记;
1994.11——1996.10 南通市色织一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
1996.10——1998.02 南通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1998.02——1998.04 南通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科长;

1998.04——1998.08 南通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科长、副处级组织员;
1998.08——1998.12 如皋市委副书记;
1998.12——1999.12 如皋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1997.05—1999.06 苏州大学管理学院世界经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结业);
1999.12——2000.01 如皋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00.01——2000.12 如皋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0.12——2001.01 如皋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1.01——2001.08 如皋市委书记;
2001.08——2002.12 南通市委常委,如皋市委书记(2001.09—2002.05 参加江苏省第五期高研班分别在南京大学和美国马里兰大学学习);
2002.12——2003.01 南通市委常委;
2003.01——2004.03 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2.09—2004.01 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毕业);
2004.03——2006.02 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
2006.02——2006.09 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
2006.09—— 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
江苏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第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