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征明(1600-1660)字以明号奉旨。福建晋江安海金墩人,累官至兵部左侍郎。赐一品服。清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1654年)八月十三日,清廷派遣的内院学士叶成格、理事官阿山(或译作刑部郎中阿尔善)同郑成功二弟郑世忠以及郑氏家族亲旧黄征明(民族英雄郑成功表叔)、李德、周继武等携带敕书到达福州,先命李德、周继武去厦门向郑成功讲述清廷和郑芝龙的意图。
二十四日,叶成格、阿山在福建清军护送下进抵泉州,又派郑世忠、黄征明往厦门晓以利害。郑成功不为所动,依然敷衍。
安平金垴会面
郑成功让郑世忠回泉州约请叶成格、阿山于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1654年)九月十七日到安平镇见面。
届期,郑成功调集甘辉、王秀奇、陈尧策、万礼、黄廷等二十余名部将统领水陆各镇“列营数十里,旗帜飞扬,盔甲鲜明”,兵将埋伏险要,把安平镇布置得“好似铁桶”,自己才同众参军一道前往安平准备同清使会面。(江日升《台湾外纪·卷4》)
叶成格、阿山在清军步骑护卫下来到安平,一看郑军摆下的阵势已感到气氛不对,连郑方安排的迎宾馆舍报恩寺也不敢住,宁可住在清军临时搭盖的帐篷里,双方都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尽管郑成功大设供帐,馈送厚礼,竭力向清使表示友好,在原则上却坚持“一云先要四府地方,前诏只有水路游寨,未言陆路;二则不奉东西调遣;三则不受部、抚节制;恐如姜襄(瓖)、金声桓等俱以剃发后激变,且未与张明振(张名振)议妥,又比高丽不剃发等语”(佟国器《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顺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
叶成格、阿山只奉有监视其剃发受敕的严旨,并无谈判的权力,面对郑成功提出的条件知道使命难以完成,于是以“不接诏,不剃发”(杨英《先王实录》)为理由拒绝成功的隆重礼遇,于二十日返回泉州。
九月二十一日,郑成功遣人致书备礼挽留清使,二使臣回信表示“即使相晤间,不过宣传皇上浩荡德意,与公剃发后上谢恩本,将贵部官作何安插,及四府设防数目修入而已。他复何言哉!似公又不宜以旁语及也。弟以一介微躯而膺朝命,钦限在十月内回京,何敢稽迟,以身试法?伏祈早决一言,俾得星驰复命”。退还所赠礼物,并限二十五日为最后答复时间。
和谈破裂
杨英《先王实录》载: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1654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郑世忠、周继武、李德、黄征明等往见成功,声泪俱下地哀告:“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难矣。我等复命,必无生理,并太师老爷(郑芝龙)亦难!”
同安侯郑芝龙顺治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密题本(《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载:当晚,郑世忠说:“若剃发归顺,可全老父阖家。”郑成功答道:“吾不剃发即可保全父命,剃发则父命休矣。”世忠“复哭劝其回心转意。成功于李德身旁手执银盅,高声恫喝:剃发乃身分大事,本藩自会定夺,谁人敢劝,哪个敢言!世忠未敢再开口。”周继武说他也同郑世忠一起“哭劝成功剃发归顺。成功起誓,先撤官兵,再议剃发之事。佞官沈佺期曰:藩主剃发为令尊大人,我等剃头又为谁人。况且同在海上数年矣。”
二十六日,郑成功又派旗鼓史谠、郑奇逢往泉州请清使来安平再议。叶成格、阿山认为没有什么好谈的,把二人赶回。
二十九日,叶、阿派人催促郑世忠、李德、周继武、黄征明回京复命。当天,清廷使臣和随行人员离开泉州,“从间道回延平”(佟国器顺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见《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和局至此与清廷和解完全破裂,黄征明随即与表侄民族英雄郑成功挥师东渡台湾海峡打败荷兰侵略者收复了台湾宝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