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唐山市盐政管理处是唐山市供销社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具体负责全市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食盐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市食盐专营工作,接受河北省供销社盐业管理办公室和唐山市供销社双重管理,以市供销社为主。
唐山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暨中盐河北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公司坐落于唐山市路南区花园街,承担着全市725万人口的食用盐及工农业用盐的调拨、供应、批发任务,并负责市场的盐政管理工作。处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目前河北省实行盐业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分开管理的体制,生产领域管理由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负责,而盐业流通领域管理由河北省供销社负责。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法规、 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或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有关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工作;
(2)负责全市盐业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对全市碘盐购销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度考评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盐批发零售和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食盐(包括食品工业用盐、畜牧渔业用盐、饮料生产企业用盐、肠衣盐)的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工业用盐的归口管理和国家储备盐的统一管理工作;
(5)负责对市直盐业专营公司和各县(市) 区供销社盐政管理机构、盐业专营企业编制管理和行政干部的协商任免工作、指导食盐专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6)负责承办党委、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盐政处内设办公室、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下属区县设盐政所,负责具体盐政执法工作。
领导班子唐山市供销社副主任:张树勤,分管盐政工作。
唐山市盐业专营公司总经理、唐山市盐政管理处处长:潘瑞增。
唐山市盐业专营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市盐政管理处副处长:刘宝双。
唐山市盐业专营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市盐政管理处副处长:夏建新。
唐山市盐业专营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市盐政管理处副处长:高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