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胡光炜 浙江嘉兴

胡光炜,浙江嘉兴人。字小石,号倩尹、夏庐,晚号沙公、子夏等。室名愿夏庐。民国书画家。金陵书法四老之一。南京两江师范毕业,为学监李瑞清得意弟子,擅画能书,四体皆佳。历任国立北京女高师、国立武昌大学、国立西北大学国文系系主任及国立中央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
精书法,所作书涩笔顿挫,古朴瘦劲。隶书严正而有变化,刚劲中出墨味;篆书则擅长方笔金文,书风雄强、峻刻;草书结体学大王,布白学王铎;真书早年宗龙门笔法,晚年从萧儋、萧秀诸刻上溯大王,精劲内撅;行书取笔于倪鸿宝,化险峻为凝链,在刚劲流利中出墨味,继承了李瑞清涩笔顿挫的风格,并创造性地用涩笔写今草和狂草,富有特色。
2、胡光炜 陕西蓝田胡光炜,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蓝田县人民法院汤峪法庭庭长。
胡光炜同志在基层的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激情奉献,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以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素养和道德风范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胡光炜同志始终把办案与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他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进一步深化该庭的“调解八法”经验,练就了独特的审判艺术,具有高超的调解能力。他撰写的《农村村民待遇问题初探》一文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理论专著收录并出版发行。2006年撰写的《论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一文为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录入。他于2008年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胡光炜同志2006年被评为省、市优秀人民法庭法官,2006年全市优秀调解法官,2009年全市优秀审判长。他领导的汤峪法庭2005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庭,2008、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