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云南省国资委)于2004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云南省国资委为云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代表云南省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监管范围是纳入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主要职责1、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出资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省政府向部分省属大型企业派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负责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对省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5、拟订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属国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设置职能处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规划发展和企业改革处、统计评价和财务监督处、企业分配处、产权管理处、考核分配处、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外事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
直属单位:云南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