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中鹰SINOEAGLE,意为如鹰一般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与鹰一般的精神品格。

惠州市中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05年(以下简称“中鹰商标”),公司设在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3号愉景大厦。中鹰商标是目前惠州地区商标申请量名列前茅、人数最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也是惠州地区首家拥有一套属于自研开发的“中鹰商标立体式查询分析系统”和“中鹰商标安全之前时跟踪监控服务系统”,可以与商标局同步查询国家受理中的商标及监控公告的商标。同时,公司设立有专门的“商标保护分析小组”,由企业品牌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为客户的商标进行立体式分析与专业的风险评估。公司与国内外数百家知名企业、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业务联系,不仅能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还能为国外的客户提供全方位最快捷、最优质的代理服务。公司主导业务公司主导业务涉及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登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商标设计、企业VI、报纸广告创意、单张DM设计、企业画册设计、产品目录设计、POP设计和包装设计等;内资、外资、分公司、香港公司、海外公司的注册登记;外国投资者在惠州设合资、独资、分公司、代表处的注册登记;代理各类生产性公司设立,仓储、货运、物流、集装箱运输,航空售票服务等;内、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变更股东、资产股权转让,变更地址、名称或经营范围、年检;内外资企业税务代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
在过去5年中,中鹰乘改革开放的东风,秉承敬业奉献、锐意创新的企业精神,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成为惠州知识产权代理业界中的佼佼者,中鹰公司现拥有各类合作的客户近2000多家,在香港等地都有密切联系的合作伙伴,成为惠州知识产权业界的领头羊。
中鹰下设有专门为企业进行商标设计及企业VI系统设计的设计室和专业的设计师,对不同行业的商标进行设计,所设计的商标具有简洁、生动、独特、内涵丰定等特点,已为国内外4000多家企业提供了专业的设计和咨询等服务,已有2000多个商标及外包装等设计在国家商标局及知识产权局成功注册。
企业概况中鹰精神:倡导信誉 诚信尽责 知行合一 尊天下为公的和平精神
中鹰使命:为顾客创造价值 为员工创造机会 为社会承担责任
中鹰经营理念:快捷 专业 提供最好的服务
企业大事记● 2005年8月 惠州市中鹰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以及惠州市工商局批准成立
● 2005年12月 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国家代理资格证”;
● 2006年9月 成立“客户网络维护中心”,自主研发“中鹰商标立体式查询分析系统”和“中鹰商标安全之前时跟踪监控服务系统”
● 2006年 全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量居惠州地区前茅
● 2007年 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惠州市中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2007年4月 应邀出席在北京举办的“商标国际注册与行政诉讼实务”
● 2007年10月 成立中鹰无形资产评估中心
● 2008年5月 受邀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大联盟网”合作顾问单位
企业文化信——信者自强,因专业而自信,因自信而恒强。
诚——抱诚守真,一诺千金。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业内之外必然通达。
勤——勤者天酬,勤勉仁和。
思——思者有为。能力的创新在于不断学习,创新的能力是我们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商标小知识什么是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商标的起源商标起源于原始部落或个人信仰的象征符号,例如古人曾用圆形表示宇宙的无限。在法国南部山洞中发现的原始人壁画可上溯到公元前一万年,绘画的主题是一些具有强烈符号特征的动物,专家们认为这些可以被看成人类日后设计商标、标志的动机。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三角形作为象征智慧的符号,而随后的基督教则用三角形表示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
古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古罗马等文明古国,在很久以前都在各种陶器、金属器具和手工制品上使用各种标记,以便于官方征税,或用于作坊主与工匠之间记账,这是商标的萌芽。
13世纪时,欧洲大陆盛行各种行会,并要求在商品上打上行会认可的标记,从而起到区分生产者的作用,这已经具备了现代商标内涵。
当人类在运用符号上逐渐从精神象征走向功利性标记,当这种符号与商品概念结合起来时,“商标”就出现了。
1262年,意大利人在他们制造的纸张上采用了水纹作为产品标志,水纹标志设计甚至成为当时造纸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19世纪,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制度在欧洲各国相继建立,法国1804年颁布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受保护,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商标的主要特征(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我国商标法律规定。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注册商标有什么作用?(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脸”,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2)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互为作用的,商标信誉可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又可提高商标信誉。消费者经过长期反复消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其心目中可以产生一种消费信任感。如果没有商标,消费者在消费时心中无数,甚至一旦受骗上当无处可查。而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则增加了顾客对消费项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费受到损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处,提出索赔,挽回损失。商标虽不是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标志,但它可以使消费者通过对同一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实践,吸引消费者继续认牌消费。因此,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稳定,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人们常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数量和驰名商标数量窥见一斑。因为商标代表着信誉和质量,信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一种商品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4)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升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为人们所知晓,而其商标名称则广为人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