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志昌 1960年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河北省邯郸市贸易局饮食总公司副总经理,津津乐酒家经理,中餐烹调技师,河北省中式烹调考评员。他虚心向老师傅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中式烹调技术。他研制的“赵都脆善”、“菊花大虾”,“鱼蟹赏菊”,“扒酿桂鱼”、“生炸鸡翅”等菜肴,在当地很受欢迎,为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递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领导的企业近几年来一直保持旺盛的势头,经营格局定位准确,面向大众,发展新品种,严把质量、卫生、物价三大关,时刻把顾客当亲人,视质量为生命,在职工队伍建设上,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表率作用。在他的严格培养了,他的徒弟们在整个经营中,起着决定因素。由于他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他所领导的企业连续5年荣获公司、局、市双文明单位,市最佳效益企业,市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1995年他被河北省贸易厅授予省优秀经理称号,199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邯郸市“劳动模范”称号。[1]
1975年他参加烹饪工作,擅长冀、苏菜的制作,旁通川、鲁等各大菜系的精髓,潜心研究古赵都邯郸的历史饮食文化,其研制的“翡翠虾球”被认定为“中国名菜”,“古赵文化宴”获“河北名宴金鼎奖”,天津“狗不理”包子经创新改良成“津津乐菊花包”,是“邯郸市十大名小吃”之首,并获得河北省第二届烹饪大赛金牌,在河北冀菜饮食文化展演大赛中获“河北名点奖”。他的弟子中有高级技师3人、技师2人、高级烹调师十余人。曾带领弟子参加河北第二、三届烹饪大赛,共获得六金、四银、一铜的好成绩。
在管理方面,他所经营和管理的企业先后获得 “中华餐饮名店”、“河北省信用优秀企业”、“河北省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曾荣获“邯郸市劳动模范、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餐饮业优秀企业经理、2007年全国餐饮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