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进坡是原河南省桐柏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因在处理原配和“小蜜”关系时协调失误,反而在家中对妻子以离婚相威胁,导致结发妻子心生怨气,一怒之下举报高“养小蜜”和贪污受贿的种种丑行。之后,纪检部门介入,高进坡落马。 2009年6月,高进坡一妻三妾被妻子揭发后,引发桐柏官场地震。
据河南南阳市检察院证实,桐柏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进坡受贿、贪污罪一案,由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卧龙区法院一审后作出判决:高进坡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最终法院审查认定,高进坡在担任桐柏县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万元,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67.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