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遵市发 [2001]28号)和《中共道真自治县委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道真自治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发[2002]09号)文件精神,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基础上组建道真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1、原县委宣传部承担的宏观指导文化市场和出版管理职能。
2、原县体育局承担的体育行政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是:
(一)文化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各乡(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制订全县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文化、文物、图书馆、电影、录音录像事业。
4、管理全县书刊印刷、图书发行业。
5、管理全县文化市场。 (二)体育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推进全县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目标,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体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3、指导全县群众体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抓好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5、组织各类体育竞赛,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举办各种形式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丰富体育文化生活。
6、发展我县传统项目优势,建立各级业余训练网络,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认真 落实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精神。
7、规划、协调好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和布局,加强运动场、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购置和维护。 (三)广播电视方面
1、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部门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文艺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好广播电视宣传,认真办好广播电视节目,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2、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规章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电视系统的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
3、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各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研究解决广播电视中的重大问题。
4、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技术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设两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班子处理日常事务,保证局机关的有效正常运转,负责会务、文秘、档案、保卫及有关活动的组织检查的落实,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等事务工作。
2、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稽查股
执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监督、检查、管理文化市场的业务经营活动,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文化市场法规,经营方针,业务活动的宣传、咨询工作;承办文化市场活动纠纷仲裁工作;查处文化市场的违法经营活动。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社会团体、民族民间体育、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方面的行为、活动以及体育经营活动的范围、内容加以指导、规范、监督,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按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负责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法规条例的检查宣传、咨询工作;查处违反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案件;承办文化市场及广播电视管理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长(主任)2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2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