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烟草公司:
为全面实现生产收购级内烟叶22万担任务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生产费用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县烤烟生产费用共安排23万元,其中烟草公司承担10万元,在生产费用中列支;县财政局承担13万元,从烤烟特产税中提取列支。此项经费实行一次性安排,并统一划拨到县烟办根据县人民政府意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各阶段生产、管理、检查,召开各类现场会议、宣传以及接待上级检查等支出。
二、县财政局在2005年财政预算中预算工作经费2万元,安排到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县人民政府意见支配使用。
三、县常年核定县烟办工作经费10万元(包括小车运行、维修、电话费),由县烟草公司承担。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