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7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较好成绩。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卫生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一、农村卫生综合工作
一等奖:旺隆镇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两河口乡、葫市镇、官渡镇 奖金各6000元。
三等奖:长期镇、大同镇、金华办、丙安乡、元厚镇 奖金各2000元。
达标奖:市中办、复兴镇、天台镇、长沙镇、宝源乡 奖金各500元。
二、爱国卫生综合工作
一等奖:市中办、两河口乡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金华办、长期镇 奖金各2500元。
三等奖:天台镇、长沙镇、大同镇 奖金各2000元。
三、市直医疗卫生先进单位
卫生监督所、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库 奖金各2000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