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用好人才、引进人才的实施意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遵发(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制了《赤水市关于进一步用好和引进人才的意见》,在书面征求市委分管领导、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联系领导以及市直17个工作部门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并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多次指导下,反复对该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研究。目前正在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