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存荣[1],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安徽无为人,1984年9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华东水利学院农水系农水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1.09——1985.07 在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农水系农水专业学习;
1985.07——1991.11 安徽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助理工程师、水工二室副主任;
1991.11——1993.05 安徽省治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科、综合科科长;
1993.05——1995.12 安徽省治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1995.12——1997.02 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
1997.02——1997.12 安徽省枞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12——1999.02 安徽省枞阳县委书记;
1999.02——2001.07 安徽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1.07——2006.01 安徽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6.01——2006.02 安徽合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6.02—— 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第
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并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建设、审计、编制、城乡规划、园林工作。(国资委、建委、审计局、编办、规划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园林局、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