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法约尔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在法国的最杰出代表。他1860年毕业于法国国立矿冶学院,然后担任法国高芝特里-福尔尚布德矿冶公司的工程师,当过技术员,经理,矿长等,1888年当公司濒临破产时,他被任命为公司总经理。他以自己的管理思想对公司进行大改组,使得公司起死回生,重登兴旺发达境况。他退休后创办了一个管理学研究中心,同时还协助政府和其他部门从事管理方面的研究和调查,他曾发表过许多重要著作和论文,其中的代表作是他在1916年发表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这篇著作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管理思想,提出了管理的五大要素和十四条原则。他提出了不仅应用于工商业,而且还适用于政府,教会,军事组织以及团体等的“一般管理”理论。法约尔的贡献在于他从理论上概括出了“一般管理”理论、要素、原则,在学术上把管理科学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使管理科学不仅在工商业界受到重视,而且在其他领域展现它的影响力。法约尔提出一般管理理论对西方管理理论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成为管理过程学派的理论基础,即使在今天,他的理论仍是各种管理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的重要依据之一。正因为如此,法约尔被誉为“经营管理学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