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HS,全称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我国作为《协调制度公约》缔约国,从1992年1月1日起采用《协调制度》作为我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基础目录。《协调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及商品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WCO)每4至6年对《协调制度》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修改。根据《协调制度》的修改变化,我国需要对本国《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进行对应的转换调整。截止目前,我国海关先后组织开展了1992年版、1996年版、2002年版、200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翻译和我国《进出口税则》转换。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以2007年版《协调制度》为基础的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目前,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正在组织对2012年版协调制度目录进行调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