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都御史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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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明置左、右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秩正二品,掌监察内外百官,并与刑部、大理寺共同审理重大案件。清以左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秩从一品,右都御史为各省督抚兼衔,乾隆 十三年(1748)废兼右都御史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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