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男,汉族,山东莱西人,1958年11月生,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学位。
1975年09月,任山东省莱西市朴木乡鲍家小学民办教师;
1976年12月,任莱西市齿轮厂工人、会计、政工干事;
1980年09月,在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任班长;
1984年07月,历任莱西市牛溪埠乡党委组织干事,莱西市孙受乡党委组织委员,莱西市委组织部干事、干部科科长,莱西市水集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1991年02月,历任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正科级研究员,山东省委秘书二室正科级秘书,山东省委办公厅人事处正科级秘书,济南市南郊宾馆副总经理(副处级),山东省委政研室决策咨询培训中心主任(正处级);
1996年09月,在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政治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1年02月,在山东省委党政干部班学习;
2002年12月,任山东省广饶县委副书记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2004年0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政府副市长;
2005年01月,任石嘴山市政府副市长兼平罗县委书记;
2005年08月,任石嘴山市委常委兼平罗县委书记;
2007年0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07年09月,任石嘴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12月,任石嘴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
负责市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分管人民武装、监察、审计工作。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市人大常委会、石嘴山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