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永乐一合并,大中电器就发飙,不但单方面正式提出与永乐解约,还将与永乐闹了两个月的“解约风波”正式推向“法庭”。永乐方面昨日对此强硬还击,无论这场“官司”持续多久,他们都将奉陪到底,同时要大中赔偿最高4.5亿元的违约金。
昨日,国内第四大家电连锁商———北京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公开宣布,10月18日(永乐95%的股东接受国美收购案的第二天),大中已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鉴于永乐的违约行为,要求没收此前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收购定金。
大中所指的永乐违约,是指今年4月它已与永乐签订合并协议,但3个月之后,永乐居然“背着”自己,又与国美宣告合并。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表示,随着永乐90%以上的股东接受国美的要约收购,中国永乐的退市已成定局。永乐承诺的以中国永乐股票(0503.HK)与大中进行资本层面股权置换已无法兑现。因此,永乐接受国美要约收购直接构成对大中的违约,最终导致双方合作中止。
大中称,在永乐违约在先、致使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前提下,大中电器只需书面通知上海永乐,双方合同即被依法解除,且不影响大中电器对上海永乐违约责任的追究。如今提起仲裁的不是解约,而是要求没收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大中与永乐“闹分手”已经长达2个月,这也是它第二次提出没收永乐1.5亿元定金。在此之前的8月4日,大中第一次致函永乐,提出由于中国永乐与大中电器的竞争对手国美进行股权合并,将导致永乐与大中的合并无法执行,正式提出协商解除合并,并要没收永乐1.5亿元定金。
但仅隔27天,8月31日,大中电器又向上海永乐发出律师函,表示如果协商解约,大中将放弃追究上海永乐的违约责任,退还1.5亿元定金,否则将申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过了47天后,永乐依然“漠视”大中的“解约”要求,坚决要求履行当初的合约,彻底绝望的大中于是走上“仲裁”之路,并再次提出要没收永乐1.5亿元定金。
永乐昨日坚持表示,它已按协议支付大中1.5亿定金,并认真地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任何大中单方面解约的理由。针对大中多次不负责任的行为,永乐将按有关法律程序追究大中,并可以按协议要求大中赔偿最多相当于1.5亿元定金2-3倍的违约金。同时强硬表态,如果大中不严格按协议履行,将通过法律途径保护永乐的利益。“无论该仲裁持续多长时间,永乐将奉陪到底。”
业内认为,大中之所以急于和永乐解约,目的是为了卖出一个更高的价钱。国美董事长黄光裕就曾表示:“收购大中,无非是一个钱的问题。”甚至有人士认为,大中可能已经为自己找到了新的“买主”,传闻大中与苏宁、百思买、迪克森都有合并意向,因此才会如此着急地要和永乐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