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权力监听员工电话吗?
深圳一些企业为管理方便私装监听系统工商部门称此类设备禁自由买卖
深圳市一些企业的员工可要注意了,你们单位的电话可能已经被秘密监听了。目前,深圳市场上一种专门用于监听的电话录音系统正在热销中。昨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目前,深圳市一些企业称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将单位里的所有电话实施24小时的全程监听,为了保证监听效果,这些系统都是秘密安装,大部分员工并不知情。对此,有关律师认为,尽管这种行为不合法,但只要没有传播、扩散员工的隐私就不构成对员工的侵权行为。
卖主客户多是写字楼证券公司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深圳最大的电子市场赛格广场,许多摊位前都摆有电话录音系统招牌。三楼的一位摊主热情向记者推荐他们的监听装置,并把记者带到振中路京华大厦的一家通信设备公司。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向记者演示了由该公司售卖的电话录音系统--一块长约12厘米的集成电路板和一张光盘。只要将所有需要监听的电话接入集成电路板,安于电脑上就可以轻松地监听电话了。记者听到,监听的效果非常清晰。张经理还表示,监听时完全不会影响双方的正常通话和录音质量。
张经理还向记者透露,为保证员工们不知道此事。平时,公司给客户安装都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张经理还向记者展示了电脑存储的销售的几十个客户名单,主要是一些几十人或一两百人的公司、写字楼、证券公司等。
使用者“零距离监控”加强管理
记者按照张经理提供的服务企业名单,找到了华强北一家已使用了监听系统的证券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是最近开始使用此套系统的,目的主要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为了保证效果,目前公司只有少数人知道此事。安装第一个月便“听”出了公司许多管理上的漏洞。企业负责人可以及时发现,员工在和客户交流时用语是否文明、是否吃回扣、是否在拿公司的电话说私事,是否泄露商业秘密,一目了然。就算自己出差一两个月,回来一看员工的通讯录音记录,公司的运作情况一清二楚,完完全全“零距离监控”。目前,公司电话费的支出已明显下降。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司使用的这套系统可连续存储员工的通话达到12000小时,也即是公司所有员工一年内的通话都可以随时复听。
企业员工打个电话都有心理压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大多数安装了监听系统的公司员工并不知道自己电话已被公司监听。少数知道内幕的员工向记者表示,公司的电话监听太让人烦了,打个电话都有心理压力。王小姐是华强北一通信公司的职员,她说,自从知道公司安装了电话录音监控后,在办公室打电话再也不敢说家乡话了,所有非业务电话都尽量用手机打。同样被监控的周先生说,知道自己被监听后,每次和客户通电话时,都比较注重语气,用语,在说话之前,考虑得比以前多得多。
一IT公司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该公司安装电话录音控制系统后,他把自己的通话全程记录下来,一有空,便播放回顾,仔细体会自己和客户谈判时把握是否到位,和朋友交流时,措辞是否得当,时间一长,对口才很有帮助。
部门声音
监听须经批准
深圳市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员称,深圳市已经明文禁止监视、监听设备的自由生产和买卖,这种电话录音监听系统也应该列入管制的范畴。
深圳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表示,对于电话监听和录音,除非是经过公安机关特殊批准的,否则任何私自监听都不合法。但由于企业监听的范围属于内部公用电话,其目的是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由于没有对此的具体法规,对这种行为的处理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律师说法
监听电话侵犯员工通信自由
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陈旭绯律师表示,我国《宪法》有保障公民通信自由的权利,企业方面采取监听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目前只有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才有监听电话的权利。但目前法律并没有对此的具体规定,具体界定有一定的难度。至于是否构成侵权,要看监听方是否传播、扩散员工的隐私。
广东正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子龙认为,公司的电话监听行为是不合法的,对员工构成了侵权。公司不是国家管理机关,也没有得到法律授权,是不能超越法律范围进行管理的。另一方面,宪法赋予了公民通信自由,每一个公民有与人正常交往的自由和权利,电话交流作为一种正常沟通的方式,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