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夸大价格优惠、标示市场最低价与实际不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公布了六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行为,提醒消费者警惕。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的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展开。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价格欺诈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这六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行为包括:
――提供通信服务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在固定电话上用IP卡拨打长途,需要从IP卡中支付长途通话费并交纳固定电话IP接入费。在公布IP电话资费标准时,应当标明全部收费内容和标准。而很多通信公司往往只宣传使用IP电话打长途每分钟0.30元,比普通长途电话每分钟省0.40元的内容,没有注明消费者还要交纳固定电话的本地通话费。
――提供通信服务使用误导性语言夸大价格优惠。某通信公司开展长途电话服务优惠活动,在发放的宣传单上标注:“长途电话注册优惠期间国内长途每分钟消费0.20元(该款标示特别醒目)……优惠套餐:预存100元无赠费;预存200元送100元话费;预存300元送150元话费;预存500元送250元话费;预存1000元送500元话费”。消费者理解为长途电话每分钟0.20元,如果预存2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还可获赠预存金额一半的话费。事实上,该公司对用户拨打长途话费仍是每分钟0.30元,所谓的每分钟0.20元是按照后面说的优惠套餐折算而来的。玩弄数字游戏、有名无实,是价格欺诈的典型表现。
――销售通信产品标示市场最低价与实际不符。某通信产品销售店在宣传广告上写明21 种手机执行“全市最低价”,经物价检查人员核实,该店有2 种手机的价格,明显高于其他手机店。
――销售通信产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某公司向顾客宣传,凡购买某机型小灵通的客户每月赠送话费15元,共送24个月。但没有明示价格附加条件,即所赠话费只能用于拨打网内小灵通和固定电话。
――提供通信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某通信公司向用户承诺“掌中宽带”业务资费优惠政策:正常时段为每日7:00至23:00,优惠时段为每日23:00至次日7:00,正常时段按实际发生量收费,优惠时段按实际发生量的50%收费。从实际收费情况看,该公司对23:00前开始使用“掌中宽带”业务的用户,对其在23:00后的使用量,没有按承诺的50%计费,仍然收取全部费用。
――提供信息服务无端占用消费者付费时间。部分通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时,经常在语音服务中插播商业广告,占用由消费者付费的收听时间。实际上是消费者自掏腰包,收听商业广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