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点播你想看的电影,预先录制某个时段的音乐,边看电视边与远方的好友分享心得……带来这种变化的是一项名为网络电视(IPTV)的业务。
所谓IPTV,是一项专为用户提供数字视频节目的广播和点播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的业务。与数字电视基于有限电视传播网络不同的是,IPTV通过基于IP协议的宽带数据网传播。电信宽带用户都能够享受到IPTV服务。宽带用户和传统有线电视用户将成为
IPTV的潜在用户。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5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中国宽带用户在2004年底已经达到4280万,预计2010年这个数字将达1亿。而来自亚洲有线与卫星电视广播协会(CASBAA)的猜测报告称,2010年,中国付费电视用户数量将达到1.28亿户。
若以这样累计下来的2.28亿为基数,按每户每月80元粗略估算(基本月租费+节目点播费),到2010年,IPTV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
目前,一个集网络提供商、业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标准制定组织以及应用开发商在内的IPTV产业链已经形成。在这个产业链上,包括东方明珠、中视传媒、歌华有线、中信国安、海信电器、广电电子、光电信息在内的多家企业已经分别在内容提供、网络运营、设备提供等方面进入市场。
两张IPTV牌照广电发给自家人?
电信运营商暂时无法染指网络电视
广电总局将在3月中下旬正式发放网络电视(IPTV)牌照,不过电信运营商不在首批牌照发放范围之列。记者前天获悉的这一消息被国内某权威证券报证实。
该报道称,首批获牌公司将是广电系统内部公司,中心电视台的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文广集团下属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的可能性最大。
“非常敏感。”广电总局社会治理司网络治理处副处长杨培红说,“不是简单的是或者非,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这位负责IPTV相关事务的女官员拒绝接受记者进一步采访。
广电总局办公厅负责新闻事务的一位商女士则表示并不知情。
中视网络战略发展部官威称,公司还没有接到任何正式通知。而东方网络的一知情人士则反复表示,问题太敏感,集团领导打过招呼,不能随意对外透露。
事件相关方的“敏感”有着充分理由。事实上,早在1999年,国家曾发布75号文件,禁止广电、电信两大行业相互渗透,然而在IPTV出现之后,这一政策的执行遭碰到了困境。
2003年以来,电信运营商为发展IPTV屡有动作。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电信业内部的一份绝密文档显示,就开展IPTV业务问题,2003年9月上海电信和广州电信曾试探过信产部的政策底线。这一试探成为电信日后大力发展IPTV的奠基石。
不过,由于内容传播必须经广电总局审批,电信运营商能否进入IPTV市场大获其利,广电总局才是终裁者,要它说了算。
2004年7月,广电总局颁发39号文,要求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申请更换许可证。也就是说,广电总局将重新确认网上信息传播的从业资格。这给电信运营商带来希望,因为只要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电信运营商发展IPTV才名正言顺。
不过,运营商等来的是再次的失望。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肖燕说,IPTV成为行业关注热点的最大理由,还是因为电信运营商的积极介入,因为IPTV是广电系统数字电视市场的有力争夺者。
据了解,广电总局很早就展开了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数字电视的推广,做了大量普及工作,但市场一直没有热起来。当基于IP协议宽带数据网的IPTV出现后,广电总局发现,电信运营商正在试图利用这种新型业务进入自己的领域。
“威胁到了广电体系固有的垄断利润,将运营商拦在‘门外’的结果在情理之中。”上述知情人士说,数字电视和IPTV不过是实现相似业务的不同实现模式,目标市场同为个人住宅用户。(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