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就合法提供短信广告相关问题与工商管理部门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其相应规定将在新一轮修订后尽快出台。有人认为,人人喊打的短信广告或将藉此得以正名。
自今年央视在“3·15”晚会上爆出分众传媒的垃圾短信制造内幕以来,垃圾短信成为了众矢之的:普通民众对其避之不及,运营商们积极推出新的业务以遏制垃圾短信,中国联通推出“短信宝”增值服务,让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接受短信,而中国移动则建立了监控平台,用以识别垃圾短信。而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是加大了打击力度,于今年6月全面启动了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
全国上下齐心协力的效果立竿见影: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统计,今年6月份用户关于垃圾短信息的举报量比5下降了85%。
之所以称为“垃圾短信”,是因为短信存在着内容上的不可区分性、接受方式的无奈性以及接收时的提示性等特点,这使得商业短信息广告未经用户同意便趁虚而入。由于当前的相应法律监管体制仍不健全,短信广告侵权事件屡屡发生,而受害方的权益一直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在手机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变成了骚扰用户的“垃圾”。再加上分众传媒的曝光给人们的印象:这些垃圾信息的背后,被肆意贩卖的是手机用户的个人隐私。人们对垃圾短信的态度由讨厌转为了憎恶。
在巨大的舆论导向下,受到打击的不仅是那些违法有害、虚假诱骗、低级庸俗、垃圾广告的短信,短信广告市场也受到了牵连。运营商的谨慎、广告主的畏惧以及民众对垃圾短信与短信广告在概念上的模糊,短信广告一度作为垃圾短信的“别名”,成为了人们痛恨的对象。那些正规的短信广告主们疾呼:并不是所有的手机广告,都是垃圾短信啊!他们所遭遇的是,当通过短信向客户发送理财产品、楼盘项目等商业信息时,如果发送量较大,有时竟会被运营商突然关闭端口。
在国外,一些移动运营商会给予广告受众一些优惠,激励广告受众同意在其手机上投放广告,收效不错。看来,短信广告是不是属于垃圾短信,除了法律层面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看用户对它们的心理接受情况。如果广被欢迎,则是正常的商业广告。
事实上,短信广告作为一种新的广告形式,近年来被很多研究机构和企业看好。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它具有传播快、范围广、主动性强、手中数量准确统计等优势。再加上我国手机用户的数量以平均每月700多万户的速度增长,总数超过了5亿户,短信广告的市场潜力不容小视。
如今垃圾短信已经在上至政府下至民众的喊打中无处遁形,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早在一年前就开始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乐观人士认为,此次法规若能出台,因为将明确规定垃圾短信的范畴,而使被垃圾短信败坏了声誉的短信广告得到民众心理上的认可。如果此观点能够成为现实,希望不要矫枉过正,让法规成为了再度袒护垃圾短信的“慈母”。
短信广告得到净化的那天,或将为时不远。随着3G技术的加快发展,短信广告作为手机广告的一种,其信息量、表现形式都将更加丰富,但从垃圾短信的教训中,不能触怒用户是永远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