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推销、诈骗电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能接到,非常让人恼火。而让我们想不明白的是,对方到底是怎么知道我们的电话或家庭地址的呢?
而经记者调查发现,原本属于私密的一些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廉价叫卖——3000元可买8万条客户信息。 那么,这些个人信息又是怎么被泄露的呢?
一天接到8个推销电话 电视购物很方便,坐到电视上的产品,想购买的话,拨通购物热线直接下订单即可。
家住杭州文二路的黄先生是名画家,今年5月31日,他通过电视购物,买下了一款数码相机。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自从有了这次电视购物后,“噩梦”随之紧跟而来。
一个星期后,黄先生开始陆续接到推销电话。“每隔几天就会打来,全国各地的号码都有。都是向我推销产品的,”黄先生懊恼地告诉记者,“甚至还有恭喜我中大奖的,要领奖先预交800元的关税。”
黄先生原本以为过段时间就没事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接到的推销电话却越来越多。“早上6点、凌晨1点,推销、诈骗电话铺天盖地袭来。”后来,黄先生确实恼了,“我接到中奖或者推销产品的电话,就劈头盖脸一阵骂!”
但这招并不管用,骚扰电话照来不误。 黄先生说:“期间我也问过他们是如何知道我的私人信息的,可对方总是不肯透露。”
思前想后,黄先生认为自己的私人信息外泄,最有可能源于那次电视购物。
黄先生的遭遇,其实大家都经受过。在杭州某知名网络论坛上,有一篇名为《接到一个很离奇的电话》的帖子,被网友们顶为热贴。
发贴者是名网友叫嘟嘟的,他在帖子中称:自从我妈在电视上购物买了套床上用品后,接到的推销、诈骗电话一刻也没消停过。
“但是骗子们是怎么晓得我家电话、地址的呢?”嘟嘟提出了疑问。 究竟是谁泄露了原本属于私密的个人信息呢?
3000元可买8万条客户资料
记者在百度中输入“电视购物客户资料”,搜索到大批求购、贩卖电视购物客户资料的信息。
一名叫陈晨的卖家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称:“出售2008最新全国电视购物数据,资料内容包括购买日期、客户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购买产品等。资料来源于知名电视购物公司、物流公司内部。”
记者随后设法和陈晨取得了联系。
“一手数据1元/条,二手数据8万条3000元。”陈晨说,“一手数据都是最新的,这批客户基本上没有接到过别人的推销电话。但是二手信息就不能保证了,推销效果会差一些。”
同时,陈晨还对客户购买的产品进行了详细分类:美容类、减肥类、内衣类、收藏品、健身类、护眼类、数码类、首饰类、家电类等等。
为了说明手中资料的真实性,陈晨给记者传来一份数据,里面有200位通过电视购物的杭州家庭的地址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杭州画家黄先生的私人信息赫然就在其中。
到底是谁泄露了个人信息 在确认陈晨传来的资料基本属实后,记者向其表露了购买的意愿。而陈晨也向记者透露了获取资料的途径。
“我之前在电视购物公司工作过。”陈晨告诉记者,“公司一般员工无法看到客户资料,我是通过公司管理层的关系才拿到手的。”
据陈晨介绍,他所贩卖的一手资料,更新周期在15天左右,而杭州的新增客户信息数量,一直保持在5000个左右。“与我交易的公司管理层人员,每隔半个月都会统计一次客户资料,统计时他就趁机拷贝一份。”陈晨说。
陈晨说,获取客户资料的途径,不仅局限于电视购物公司。“一些物流公司也会将客户资料转卖给我。” 陈晨向记者透露,贩卖资料早已是电视购物业内的公开秘密。
由于杭州画家黄先生和网友“嘟嘟”反映的问题均和“爱购”电视购物有关,11月6日,记者前往“爱购”上海总部进行了采访。
上海闸北区光复路195号——爱购电视购物公司总部,该公司总裁秘书邵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表示:“最近公司接到的关于客户资料外泄的投诉确实在增多。”
“大概这个月初,就不断有客户打来电话投诉,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邵君告诉记者,“我们对此非常头疼,公司每个月在杭州的销售额都有几十万元,怎么可能为了1万多元的利润,出卖自己的客户资料呢?”
记者了解到,爱购公司对内部电脑设置了权限保护,使普通职员无法查看客户资料,但整个公司仍有数十名在职人员能够取得这些信息。其中,公司中层以上近20人有随时查看客户资料的权限。同时,由于公司的发货名单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传到杭州仓库,因此在仓库工作的10名员工,也能随时拷贝这些数据。
“公司已经开始进行自查,但目前尚未发现可疑人员。”邵君表示,“我们正在考虑会不会是物流公司方面出了问题。”
记者了解到,与爱购电视购物公司合作的物流公司共有4家。“由于物品投送需要,四家物流公司都能取得客户资料的电子表格。”邵君说,“但是物流公司已经超出了我们的管辖范围,如果资料从他们手中泄漏出去,我们对此也无能为力。”
对于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目前还是空白
原本属于绝对保密级的客户资料,电视购物公司、物流公司等单位的一般职员,都能轻易获取。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何才能保证私人信息的安全呢?私人信息被泄露,又该哪个部门来管理呢?
杭州市工商局媒体广告监控处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电视购物广告的审理与检测,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而客户资料人为被泄露和贩卖,则应归属公安部门来查处。
记者了解到,截止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尚处空白。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坦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信息被侵占的维权存在很大的难度。”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的范围、侵权情节、法律责任等难以界定。二、消费者举证较为困难,往往无法证实个人信息到底是从哪里泄露出去。三、消费者的损失金额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难以确定。四、维权成本、诉讼成本过高。
“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的今天,我们亟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建立查处机制,严厉处罚侵权企业和个人。”厉健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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