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4月22日凌晨3时许、5月1日凌晨3时许,冯某均在酗酒后回到其在东城区的暂住地,先后将邻居的6辆自行车用电梯搬运到13层楼,然后通过楼道的窗户将自行车扔下,导致楼下停放的4辆汽车被砸坏,造成经济损失共计5930余元。5月3日,冯某在接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民警盘查时,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11月19日本案第一次开庭审理中,冯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均表示认可。其辩护人称,事发时,冯某一人在北京打拼,工作压力很大,正好他感情又遇到挫折,酒后一时冲动,才导致行为失常。 冯某的行为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仅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事发后,冯某认罪态度也比较好。因此,请求法庭对冯某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11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