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就游泳中心新闻发布会的说明提出的质疑》中,于芬提出的五点质疑大致如下。
第一,奥委会奖励给跳水项目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的奖金总额是多少?为什么不公布与于芬奖金分配有关的全部奖金明细账目?
第二,于芬并未收到游泳中心新闻发布会中提到的银行存折。是谁将奖金取走?又是谁最后销户?应该根据银行原始凭证等相关票据彻查清楚。
第三,于芬作为实名举报人早在今年1月份就向监察局递交了检举信,10个月过去了,远远超过了信访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总局监察局为何一直未给予于芬正式书面答复。这妨碍于芬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游泳中心公布的奖金计算账目不全面,有重大遗漏。
第五,1996年奥运会赞助费比奖金高,大约为40多万,而2000年奥组委却只发了4万多。奥组委发给冠亚军教练的总奖金到底多少?是如何分配的?为什么经济越发展,奥运会的赞助费反而越来越低呢?
于芬的律师王兆峰表示,他们希望对方能够尽快做出回复。“如果这次仍得不到回复,那我们会考虑提起诉讼。”王兆峰表示,于芬和自己还在多方搜集证据。游泳中心此前曾提供代领人吉勇签名的司法鉴定,于芬称自己也有吉勇证实未曾代领过奖金的音频和书面证据,不过她暂时不会向媒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