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曾向于芬表示并没有为其代领奖金的吉勇,日前突然改口并写下书面材料,承认确实代领奖金,也转交给了于芬。
在游泳中心所指的5名奖金代领人中,吉勇是唯一否认曾经代领过奖金的;于芬声称有吉勇发给她的短信,指从未帮于芬代领过任何奖金。于芬表示,游泳中心的人曾让吉勇看过一份领取款项的单据复印件,吉勇发现上面的签名确实是其笔迹。不过,他向于芬表示,他从未在上面签过字。在游泳中心出示了吉勇签名的司法鉴定后,记者曾经拨通过吉勇的手机,对于是否代领过奖金的问题,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婉转地表示:“我已经把具体情况向学校和游泳中心汇报过。具体情况还是问他们吧。”记者多次追问,他为难地表示:“对不起,也请你理解一下我目前的处境,我实在是不好说。”
此外,有两位代领人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A是清华跳水队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受于芬指派去拿奖金,“我取的是一张存折,北京交通银行的,当时就交给她了,但具体是什么名目的钱我并不清楚。”他还表示:“于教练在跳水队说一不二,她说让谁去干什么事,谁还敢不去,谁还敢去找她要委托书。”他还说:“我的压力不是‘有一点大’,而是特别大。我太郁闷了。我特别希望于芬赶紧告我们,赶紧让司法介入,还我们清白。”B当年是清华跳水队的队员,他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经过:“我领的是东亚运动会的钱,有4000多元。我去领自己的钱的同时,又帮于教练领了钱,回来后就在训练场上转交给她了,当时好多人都在场。现在她却说没有收到这笔钱,还说有些代领人她不认识,我心都凉了。作为队员我不好多说什么,只希望尽快澄清有关事实。”B还透露,于芬也帮别人代领过钱,也没有委托书和收据。
于芬则依然坚称从未让队员或是工作人员代领过奖金,也根本不知道那两位没有透露姓名的代领人是谁。于芬的律师王兆峰日前再次将相关质疑材料快递到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并强调如监察局不给回复,可能会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其他法律手段,也有可能向上级机关继续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