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只要不挑剔,就能找到一份工作,女生则很难”
当就业遭遇性别门槛
阳春三月,天气转暖。天津理工大学2009届毕业生官辛茹的心却没有一丝暖意:奔波数月求职,目前仍没有签约。
“就因为自己是女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出身的她如是“总结”求职屡败的主因。“我们这个专业的男生只要不挑剔,都能找到一份工作,女生则很难。”官辛茹说,“我们宿舍8个女生,现在没有一个签约的。”
截至2009年1月底,2009届天津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不到10%,比上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
招聘、招考,总是男生优先?
“只招男生!”不久前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招聘会上,官辛茹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招聘计算机专业岗位的公司都如此明示。
“男生能做的我也能做!”倔强的官辛茹还是投了一家小型公司网管一职。可当她递上简历时,公司当场拒绝:“女生一毕业就得结婚、休产假,干不了活还得发工资。我们这样的小企业实在负担不起,你还是到大点的公司看看吧。”
遭遇就业性别歧视的,不止官辛茹一个。记者随机采访的20名正在找工作的女大学生中,只有一位女生表示自己没有受到性别歧视,其他人则表示在各类招聘会和人才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限男生”等字样。有些招聘单位虽然没有打出此类旗号,也往往首先考虑男生。
天津师范大学新闻系2009届毕业生贾彦说,不久前天津市某电台到学校招人就明确说明只招男生。她的同学在应聘河东区某小学时,对方说看你是男生,才给个面试的机会。“要知道师范专业女生要占60%。”贾彦说。
“在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形势下,女大学生更难找到合适工作。不少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都被性别门槛拦在求职门外。”著名的婚姻家庭法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陈苇教授表示,一项调查发现,女生在校的成绩普遍要好些,参与社会活动的比例并不低于男生,而且工薪预期值也低于男生,但就业签约率明显低于男生。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特地返校同2009届毕业生们开了一场就业座谈会。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之后,仍有不少女同学向他反映就业歧视问题。当天,正好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生理、心理,导致就业偏见?
“目前,我们招人主要考虑男生。”孟杰民是天津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的人事公关部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许多招进来的女大学生往往过不了两三年,就纷纷结婚怀孕歇产假。这段时间她们基本不能正常工作,而工资、福利却需要企业负担。
他抱怨说,自己部门里的两名女同事一个已经怀孕,不能出差;另外一个由于家远不能总加班,大部分工作落到他一个人头上,经常加班到深夜,所有跑腿搬运的活都得一个人干。
在今年初举行的天津市人代会上,天津市人大代表王丽萍律师呼吁尽快出台措施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她认为,女大学生就业难,有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因素:
女大学生就业后很快涉及到婚育问题,增加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另外,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女性在子女教育、家务活动中的时间、精力投入要远高于男性,这也是造成女职工中途离职比例远高于男性的原因,从而加大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排斥。
另一方面,女大学生普遍期望从事比较稳定的工作,比如公务员、教师等。不少城市女大学生不愿意到西部或者农村工作,有的希望就业的地方不要离家太远等。这也造成了就业难。
“女大学生就业难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王丽萍说。其一,造成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其二,女性就业难会产生消极的社会示范效应,打击父母对女孩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其三,女大学生如果经济不能自立,还会导致她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减少和婚姻家庭地位降低。
政策、立法,能否药到病除?
怎样破解女大学生就业难?陈苇说,“除了继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外,还必须立法明确禁止对女性的就业性别歧视,创造一个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
《就业促进法》中有3处提到就业歧视:“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饶子和认为,由于这3条规定不够详细,一旦女性真的遭遇就业歧视,只要拿不出证据,那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他因此建议,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补充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公开标明每次招聘的男女生比例,这样才可能有些约束作用。
天津大学校长龚克认为,经济的发展才是解决就业的最根本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全国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维护公平就业机会。
王丽萍建议政府采取适当措施,支持、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用女大学生。“这项措施中最主要的就是改革女性职工生育和哺乳期的工资支付方式,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负担。”她同时建议,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举办女大学生招聘专场、广泛开发女大学生就业岗位,同时加强对女大学生正确择业观念的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