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将“阳光化”
发改委称其办法(草案)将尽快上报国务院,争取早日出台
长期处于“半地下”状态的我国股权投资基金有望迎来政策规范下的全新发展期。在10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发改委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说,汇总完各部门意见反馈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将尽快上报国务院,争取早日出台。
目前达成共识争取尽快出台
曹文炼介绍,目前达成四点共识:一是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非常必要;二是这个办法应尽快出台;三是这个办法可以有些弹性,有些地方可以求同存异;四是这个办法对有些重要的问题应该超前考虑,例如股权基金能不能够投资上市企业、能不能够发放贷款等。
对发展较早的证券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有《证券投资基金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侧重投资于成长期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制度设立却长期处于空白。甚至连名称都不统一,既有产业投资基金,也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称呼,缺乏规范。
与国家层面的管理办法迟迟难以出台相反,近一年来,一些经济发达省市的行业的规范和治理工作正有序地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最近,国务院关于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尽快出台股权管理基金的办法。曹文炼提醒说:“这次用的是股权管理基金,而不是产业投资基金。因为经过过去一年行业达成的共识,股权投资基金更能够跟国际接轨,更能够真实反映这个事物的本质。”
记者了解到,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目前全球资本市场处于调整状态,很多传统的股权投资出资人都在收缩投资战线,大型机构投资者对股权投资行业的重要性愈加显现。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国家管理政策出台后,希望能推动更多类似全国社保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出资股权投资基金。
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新路
“中小企业不仅仅是有债务的融资,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方面,就是股权融资。对于初创时期的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他们更需要的是在不同发展时期吸引一些股权投资。在经过孵化、筛选、培养后真正进入成长期的时候,可以作为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或者是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来培养。”银河经济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表示。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更加灵活,可以在很多地方弥补商业银行功能的局限,比如与商业银行关注企业的过往业绩和资产总量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关心民营企业的成长性。”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孟昊认为。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内地市场活跃的560多家股权投资基金中,无论数量和募集资金的情况,基本还是外资为主。这与业内盼望的股权投资发展状况,尤其是企业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对股权投资应该发挥作用的期盼,差得相当远。需要从多方面完善和进行推动。
“虽然已有越来越多的资本获得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许可,但还应努力完善投资的退出机制,为私募股权基金的‘进出’打造更为顺畅的通道。”一些参会者表示。
目前保险、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还存在制度约束,个人投资者的广泛参与也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