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消息,参与谷歌图书和解的各方今日(美国时间11月13日)向美国法院提交了和解协议修订版。新协议中原告方决定缩小诉讼集体的范围,同时谷歌表示有意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地相关版权人、机构直接合作,以达成类似的协议。
原定于本周一提交的谷歌图书和解协议修订版,终于在今日(美国时间11月13日,周五)由和解各方提交给美国联邦法院南纽约州分院。
谷歌方面透露,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和解各方仔细阅读和研究了提交给法院(包括美国司法部)的提议,并与提出问题的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 。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各方在保留协议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对和解协议进行了部分修订。
据悉,协议主要修订的方面包括:国际适用范围、无人声明版权著作、将和解协议涉及图书转售给第三方、包括谷歌的竞争对手、访问模式和定价与非歧视条款。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修订是将上述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缩小。修订后的和解协议中只将法律渊源类似以及图书业行为方式类似的国家包括在内,也就是目前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的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版权所有人。
同时,谷歌方面表示仍有意与全球其他国家的版权所有人及代表他们的机构,包括来自所有不包括在此修改版和解协议中的版权所有人直接合作,以达成类似的协议。
这意味着,就谷歌图书在中国面临的问题,谷歌将专门同中国的相关各方进行磋商,而并非简单套用上述提到的和解协议。此前尽管谷歌图书在中国引发风波,但谷歌对如何解决此事并没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谷歌图书和解协议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一年前。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2005年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谷歌的数字图书计划侵犯版权。但谷歌于2008年10月与上述两家组织达成和解协议,谷歌同意支付1.25亿美元给权利人,并同意在对已经停印但是仍然受到版权保护的图书进行数字化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但美国司法部很快介入此事,并于2009年9月催促纽约州地方法院否决这一和解协议。包括微软、亚马逊在内的多家公司也都曾公开反对该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