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小伙子为新交的女友买一件生日礼物。他们交往时间不长,所以小伙子经仔细考虑,认为送一副手套最恰当不过——浪漫,又不显得过分亲昵。
在女友的妹妹陪同下,他去西尔斯百货连锁店买了一副白色的小羊皮手套。女友的妹妹也给自己买了一条内裤。售货员包装时把两件物品弄混了,结果女友的妹妹拿了手套,给女友的变成了内裤。
小伙子没有检查包装的内容,封好后寄给了女友,并附上一便条:
亲爱的:
我选了这件礼物,因为据我留心观察。你晚上和我出门时总是不用它。要不是你妹妹当时在的话,我本来会选有扣子的那种。可是她用的是短的,容易脱下来的那种。它的色调非常浅,不过卖它的女士让我看她用的同样东西,已经三个星期了,一点都不脏。我让她试了试你的,她看上去靓极了。
多希望你第一次上身时我能看到啊。可惜不行,因为在我下次见你之前,肯定会有别人碰它的。
记住在脱它之后,往里面吹点气。因为它们用用自己就会带点潮的。想一想,来年我要亲它多少次啊!希望在星期五晚上你用它,为了我。
全身心地爱你,
约翰
又及,
现在最时兴的作法是把边翻过来,露出一点软毛。